板橋市徵文/繪畫比賽辦法
壹、主旨
(一)為了提升板橋地區之兒童文學水準,鼓勵兒童文學創作風氣,特舉辦徵文/繪畫活動。
(二)為使創作主題多元呈現,不侷限作者在創作上的自主性,繪畫類別均不設定主題,只要與板橋市相關之創作皆可。
貳、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國語文教育推廣學會(內政部立案台內設字第0960156544號)
大眾商業銀行江翠分行板橋市文化路二段321號TEL:2258-1188
中信房屋新埔加盟店板橋市文化路二段13號TEL:8257-1000
參、類別及獎項:區分國小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國中組
一、文字創作獎(各組)
首 獎一名:獎金一千元及獎牌一個/佳作若干名:獎金伍佰元及獎狀乙面
二、圖畫書創作獎(各組)
首 獎一名:獎金一千元及獎牌一個/佳作若干名:獎金伍佰元及獎狀乙面
肆、應徵資格
(一)凡板橋地區公私立國中小學均可參加。
(二)應徵作品須尚未在任何媒體發表或出版(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
每人每類限應徵一篇。
伍、收件、截稿、揭曉、贈獎日期
(一)收件:九十九年一月四日(星期一)開始收件。
(二)截稿:九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三)下午五點。
(三)揭曉:九十九年四月十二日(星期一)。
(四)頒獎:另行公布。
陸、徵文題目及注意事項
(一)徵文題目:國小低年級組(我的家庭)中年級組(我的零用錢)高年級組(我把錢變大了)
國中組(家)
(二)注意事項:
一.文字創作部分一律以500字稿紙書寫。
二.本次徵文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三.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則另行公告於中華民國國語文教育推廣學會網站。
柒、寄件方式
一、請註明參加獎項為文字著作獎或圖畫書創作獎,且將報名表以迴紋針別於作品上(每件作品附報名表一份,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作品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標記,且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板橋市徵文/繪畫比賽」及應徵類別,不合規定者,恕不收件。
二、應徵作品一律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自送至中華民國國語文教育推廣學會辦公室,若有任何疑問,
聯絡方式如下:電話:(02)2250-6388 傳真:(02)2256-1391
網址:http://www.language.org.tw 中華民國國語文教育推廣學會
地址:220 台北縣板橋市雙十路二段158號四樓